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内部评估结果公示
依据《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,现将我单位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公示。公示号:2023003. 公示时间: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。对公示事项有何反映,请于公示期间与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。
联系人:后勤与资产管理处
联系电话:0512-66550861
单位(或部门):后勤与资产管理处
2023年 04月04日
附件1:校内处置非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单号202304-001 ,内容如下
资产编号 | | 资产名称、型号及规格 | 数量/面积 | 原值(元) | 评估价值(元) | 处置方式 |
合计 | | 1批 | 3000元左右 | 0.00 | 询价处置 |
| | 损耗品小计: | 1 | | 0.00 | |
非固定资产 | | 日光灯 | 50只左右 | 60元每只 | 0.00 | 报废 |
附件2:图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