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使用新版本“费用报销单”的通知
各系部:
2017年11月28日起,所有物品报销,必须使用新版报销单。
同时,废除所有旧版本“费用报销单”,使用中的旧版本的“费用报销单”,各个系部务必收回销毁,用新版本的“报销单”重新填报。
格式如下:
新版本和旧版本的区别,栏目修改:新版本“院长审签”,代替旧版本“备注”栏。
请各系各部门将此通知,传达至每一位老师。
后勤与资产管理处
2017年11月28日